莫弗纥
见“莫何”(1823页)。
见“莫何”(1823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诃达罗支国伏宝瑟颠城(位于今阿富汗喀布尔南)置。以其王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细柳、虞泉、犁蕲、崦嵫、巨雀、遗(遗兰部)、西海、镇西、乾陀等9
书名。元代回回学者瞻思(1277—1351)编撰。成书于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是一部治理黄河的历史文献。本书系将宋代沈立《河防通议》及金代都水监《河防通议》合并、重新编订而成。分6门,门各有目,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见“妫水”(1261页)。
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移居东京(今辽宁辽阳市)。仕辽。天庆四年(1114),驻防宁江州(治今吉林省扶余县东古头城子)。阿骨打攻克宁江州城,被俘。获释后,返东京辽阳。六年正月,从高永昌据东京反辽。是
见“栏子马”(1577页)。
见“萨催”(2005页)。
见“喜申卫”(2182页)、“喜辰卫”(2182页)。
渤海国宗王。康王※大嵩璘侄。唐贞元十四年(798),嵩璘差其朝唐,唐授为左骁卫中郎将,旋还归渤海。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为谏师位之一,位在第二。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