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善后事宜
清朝约束青海西宁蒙、藏诸族的措施。嘉庆十二年(1807),西安将军兴奎等奏准,内容为:派兵驻守黄河北岸,换班巡查,青海蒙古派兵随同防守;不准汉人(包括通事)私入藏地,凡遇有通晓藏语者私自潜往,即以“汉奸”论处;清查蒙古户口,立具清册,收存青海衙门,以便查核;禁蒙古穿戴藏族衣帽,混入藏区;循化、贵德两厅同知不拘用旗、汉人员,以资治理;河北蒙古25旗为避藏族抢掠,移居日月山卡内和丹噶尔汛内,令官兵进剿,使蒙古人返回原住牧地游牧,设立鄂博,明立地界,蒙、藏各守界限,不许混杂。
清朝约束青海西宁蒙、藏诸族的措施。嘉庆十二年(1807),西安将军兴奎等奏准,内容为:派兵驻守黄河北岸,换班巡查,青海蒙古派兵随同防守;不准汉人(包括通事)私入藏地,凡遇有通晓藏语者私自潜往,即以“汉奸”论处;清查蒙古户口,立具清册,收存青海衙门,以便查核;禁蒙古穿戴藏族衣帽,混入藏区;循化、贵德两厅同知不拘用旗、汉人员,以资治理;河北蒙古25旗为避藏族抢掠,移居日月山卡内和丹噶尔汛内,令官兵进剿,使蒙古人返回原住牧地游牧,设立鄂博,明立地界,蒙、藏各守界限,不许混杂。
宋代溪峒地区仡佬族的一种住屋。又作羊楼。俗以住屋不着地可以禁鬼,全部构筑皆离地数尺,以巨木排比支撑,用杉叶覆顶,因似羊栅,故名。
?—176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
见“行子卫”(823页)。
见“弓力”(137页)。
地名。清宣统二年(1910)置。汉为越嶲郡所辖卑水县地,沿至南朝宋。齐、梁时属越巂僚。宋归沙麻部。元初属中县,中叶改置北舍县,隶建昌路。明隶建昌卫。清乾隆(1736—1795)间设交脚汛衙门。同治七年
见“湘水”(2277页)。
见“呾蜜”(1388页)。
?—528亦作吐斤洛周。北魏末上谷地区起义首领。柔玄镇(今内蒙古兴和西北)民。敕勒人,或谓原为独孤浑氏。六镇起义失败后,与其他兵民被安置于河北就食,饥寒交迫,流离失所,遂于孝昌元年(525)八月,聚众
即“完颜㝢”(1147页)。
?—1728清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僧人、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本名扎尔鼐·罗追杰布。西藏拉萨人。藏族。曾任七世达赖喇嘛仓储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拥护清军入藏平定侵扰西藏之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