赕物
东晋及南朝时对一些已归附朝廷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征收的租物。据《隋书·食货志》载:东晋、南朝及隋初,对南方“诸蛮陬里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其赕物,以裨国用。”但隋文帝即位不久,为了稳定南方民族地区的局势,进一步巩固其统治,下令废止“收其赕物”。
东晋及南朝时对一些已归附朝廷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征收的租物。据《隋书·食货志》载:东晋、南朝及隋初,对南方“诸蛮陬里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其赕物,以裨国用。”但隋文帝即位不久,为了稳定南方民族地区的局势,进一步巩固其统治,下令废止“收其赕物”。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元代蒙古地区重要驿站之一。设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原名开平,中统元年(1260),世祖忽必烈在此称汗,四年(1263),改名上都,有元一代,为诸帝夏季驻地,每岁巡幸至此。与大都(今北京)并称“两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
蒙古语,意为“查验者”、“检查官”。蒙古驿站官名。又译“脱脱火孙”、“脱脱和孙”。元代驿站除设驿令、驿丞、提领外,于“郡邑之都会,道路之冲要,则设脱脱禾孙之官,以检使客,防奸非。”(《经世大典·序录·
明代乌思藏古地区。又译扎节竹古。在今西藏措美县哲古。永乐六年(1408)十二月,其寨官卓札与帕木竹巴灌顶国师阐化王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等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币等。其后,依定例入贡。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治三年(1323),察合台后裔忽都帖木儿受封。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18世纪中设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娘江曲沿岸。其地处西藏与不丹、印度往来的要隘通道。松赞干布时代,门隅为赞普亲自绘制《吐蕃地图》中的罗刹女左手心。座落于此地
?—1832清朝蒙古王公。土默特部人。札萨克固山贝子朋素克琳亲第四子。嘉庆四年(1799),袭札萨克固山贝子。六年(1801)三月,命乾清门行走。十二月,尚四公主,授固伦额驸,命御前行走,赏双眼花翎。
1684—?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为拉日禅定寺创建者。出生于次盖村。30岁居家学习宁玛派教法,后改宗格鲁派。康熙五十七年(1718),赴西藏卫地出家为僧,法名益西桑主(益希桑珠)。由五世班禅罗桑益喜
见“惰塔”(2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