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玛第敏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清代蒙古八旗翻译考试名目。雍正九年(1731)开设,只限于蒙古旗人参加。由蒙古考官1人,同考官2人主持考试。乾隆以前从满文《日讲四书》及满文奏疏中各出试题一首,要求用蒙文译出,乾隆以后改从满文《性理》
碑铭。清高宗弘历撰文,用汉、满、蒙、藏四体文字刻写。乾隆四十五年(1780)立。碑存承德市须弥福寿庙。乾隆四十三年(1778),班禅六世罗桑贝丹意希奏请进京祝乾隆70寿辰。清朝为藉班禅之宗教影响,笼络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西夏文“宝钱”二字或译作元宝。铜质小平钱,有著录,未见传世品。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落坦部或骆丹部,又曰骆驼室韦。一说“俎”当为“坦”之误,“落坦”、“骆丹”、“骆驼”为同音异写或音转。为唐以前室韦5部中的※深末怛室韦。《旧唐书》等泛称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流经
见“穿带壶”(1760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鲁河卫,并说清代有呼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南500余里,流入赫尔苏河。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清代所设游牧旗之中的主要一种。清廷对蒙古的统治体制是:八旗蒙古、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外藩蒙古实行王公(封爵)制度、札萨克制度和盟旗制度;内属蒙古实行总管旗制度;此外由于对藏传佛教的特殊政策而产生喇嘛旗
山名。位于今辽宁义县东北。西晋武帝太康十年(289),鲜卑慕容氏首领慕容廆以辽东僻远,徙居徒河之青山。惠帝元康四年(294),始移于棘城(今义县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