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苗纪略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犹人云常川也”,即“连续不断”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康宗时将领完颜习失。海陵王时武库直长名习失。
官名。明代正式改称县令为知县,作为一县之长,负责主持一县事务。秩正七品。广西、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县,亦如之,任命当地豪酋、头目为土知县,颁给铜印、敕书,赐以冠带,一般准世袭。因其故俗,附辑土民
清代画家。字再芗。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县)人。回族。画家改琦之子。继家学,工画,精鉴赏。所绘人物、仕女、花卉皆具其父风。代表作有《红玉醉颜图》等。
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春秋时期晋国和白狄之间的战争。春秋初,白狄居牧于陕北和晋西北一带,晋献公为“启土”,以武力驱逐狄人。周惠王二十四年(前653),晋将里克率兵侵入狄地采桑(今山西吉县),击败狄师,狄人被迫退走。因狄人势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
西夏职官下品封号。西夏语音“正腮”。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有“文孝恭敬东南姓官上国柱”称号。下有长艳、闻正、缘集、福合、德称、智观、养孝、善式、才盛、意教、覆全等11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书名。丁谦撰。1卷。《辽史》不立外国传,外国国名杂载于部族、属国二表,百官志、兵卫志,尤以百官志所列王府甚多,既乏纪序,亦易有所缺略。作者因就上述表、志记载,广搜有关资料,勤加考证,力求注明今地所在,
清代封爵统称。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和辅国公6等。原为对满洲贵族的专用封号。后亦用以封赠某些民族上层人物,有宗室、蒙古、回部(维吾尔)、唐古特(藏族)王公之分。宗室王公又称八旗王公,皆冠宝石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一种剥削制度。亦称“买海水”。渔民向※渔箔(捕鱼工具)拥有者承租渔箔,必须提前交付租金,几年后才可做箔捕鱼。箔主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一所渔箔重复出租给几户渔民。获取数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