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管理民政的五种官职。《礼记·曲礼》: “天子之五官, 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司徒管民事,征发徒役;司马主军政和军赋;司空主土地事宜和营作;司士或称司事,管版籍爵禄;司寇掌刑狱
唐文宗本想用宋申锡诛灭宦官,结果宋申锡反被宦官诬陷一案。文宗大和四年(公元830年)李宗闵推荐牛僧孺共同为相,牛党掌权,依附于宦官, 排挤李党,文宗乃选用宋申锡为相,密谋诛灭宦官。大和五年,宋申锡引吏
唐政府在平定安史之乱后期,任用仆固怀恩为大将。仆固怀恩为养寇固位,表请众多安史降将为本处节度使。安史乱后,唐中央政权力量削弱,不得已而对地方势力姑息迁就,魏博(治今河北大名东北)、成德(治今河北正定)
十四到十六世纪中国军民抗击沿海地区日本海盗集团的斗争。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七十年代是日本南北朝时期和战国时期,封建诸侯割据,互相混战。封建诸侯为了掠夺财富,组织一些封建主、没落武士、浪人和走私商人,到中
唐军与辅公祏军队之间进行的一次关键性战役。杜伏威降唐之后,被诱至长安(今陕西西安),辅公祏继统所部,自称宋王,都于丹阳(今江苏南京)。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李孝恭、李靖奉命前往讨伐,率舟师驻舒州(
宋神宗时王安石等主持的政治改革。又称熙宁变法、熙宁新政。北宋中叶,土地高度集中,广大农民破产。外部又有辽、西夏勒索岁币和军事威胁,造成各种社会矛盾加剧,积贫积弱局面日益严重,宋王朝统治危机加深。仁宗庆
又称《滇粤陆路通商章程》或《天津协定》,中法战争结束后中国与法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1886年4月25日(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由法国驻华公使戈可当和清政府代表李鸿章在天津签订,共十九款。主
官署名。宋承唐制,设大理寺,掌评断各地奏报案件,送审刑院复审后,同署奏请皇帝核准。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又置大理寺狱,乃兼理狱事。元丰改制,设卿一员,少卿二员,正二员,丞十员。此后历代沿置,清末设
官署名。西汉始置民曹,主吏人上书事。东汉又兼管缮修功作,当工官之任。曹魏置左民尚书,西晋一度废省,后又加置右民尚书。东晋、刘宋、肖齐并置左民尚书,肖梁、陈朝并置左户尚书,执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北魏、
见“二次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