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四库百科>于公案奇闻

于公案奇闻

八卷,二百九十二回。不题撰人,公案小说,书成于清嘉庆初年。叙于成龙判案决狱故事。于成龙(1638-1700),清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康熙初由荫生授乐亭知县,累官知府、直隶巡抚、河道总督,有主持运河工程等政绩,负清廉之名于世。该书所叙故事以于成龙串连成书,列为卷回,实是各自独立的一些短篇。所记多与于成龙仕履不合,实是民间传说的判案故事,附缀于一人身上,并非传记史实,如一般公案小说常例。书中故事为奸骗盗杀各类刑事案件,均由于成龙明察判结,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清明的企盼。也有封建道德说教、劝善惩恶之意旨,以及托梦判案、城隍显圣、天兵来救等荒诞不经情节。思想和艺术均属平庸。有清嘉庆集锦堂刊本,藏辽宁省图书馆。

猜你喜欢

  • 州县提纲

    四卷。宋陈襄(1016-1080)撰。陈襄,字述古,号古灵。福州候官(今福建福州)人。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进士。调浦城主簿。历知常州、杭州。以枢密直学士知通进、银台司兼侍读,判尚书都省。有《古灵

  • 石经尚书

    一卷。清马国翰辑。国翰字竹吾,历城(今山东历城县)人,道光进士。所辑的《石经尚书》取自洪适的《隶释》,计《盘庚》三篇一百七十二字;《牧誓》二十四字;《高宗肜日》十五字;《洪范》一百零八字;《多士》四十

  • 说文通训定声补遗

    一卷。清朱骏声撰。参见《说文通训定声》。《说文通训定声》刊版后,朱氏曾亲自校勘,又补八百余条,书于简端。光绪八年其子孔彰校刻遗书,仍依十八部录补订之文,别次一编,使习者易于检校。是书辑入《朱氏群书》中

  • 齐治录

    三卷。清代于准撰。此书分十一门类摘录历代诸儒家的修身处事格言编辑而成。十一门类为:“幼学养蒙”、“闲家善后”、“士子守身”、“缙绅居乡”、“以道事君”、“任职居官”、“劝谕愚民”、“慎重刑狱”、“善俗

  • 夏小正释义

    不分卷。清宋书升(生卒年不详)撰。宋书升,字晋之,维县(今四川理番县西四十里)人。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被钦点为翰林院庶吉士后,即隐居不仕。是书前后无序跋。每月题书名及“维宋书升学”,似是十二卷

  • 潞州志

    十二卷。明马暾纂修。马暾字廷震,出身进士,明弘治间任潞州知州。弘治初年,马暾莅位,乃以修志为己任,历数月,志成。《潞州志》明弘治八年(1495)刻本。全书十二卷,分为:卷一建置沿革、郡名志、分野志、疆

  • 史佚书

    一卷。周尹佚(生卒年不详)撰。佚又作逸,周太史,故又称史佚。《通志·氏族略》云:“少昊之子封于尹域,因以为氏,子孙世为周卿士,食采于尹,故或谓尹佚。即少昊之裔也。”班固认为佚是成康之臣,贾逵认为是周文

  • 周易通义

    二十二卷。清苏秉国撰。秉国字均甫,号蒿平,南清河(今河北清河一带)人。此书卷首有揭要15条,分别论元、贞悔、大小、往来内外上下、九六、易辞取象、彖传、大象、小象、系辞、文言说卦、序卦杂卦、讲明著书大意

  • 来易增删

    八卷。清张祖武撰。张祖武长安人。乾隆三年(1738)举人。此编就是明来知德《易注》原本,去除了《易注》的烦冗,间补以《易传》、《本义》诸说。其错综、变爻、中爻、大象、卦情、卦画、卦占之类则一仍其旧。《

  • 丧服经传袁氏注

    一卷。晋袁准撰,清马国翰辑。准生卒年不详,字孝尼,陈郡阳夏(今河南省东部)人。官至给事中。袁瓌从祖,《晋书》把《准传》附在《瓌传》后面。袁准忠信公正,不耻下问,性恬退,著书十余万言,论治世之务,以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