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对卦数变合参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一年,逆数之至蒙五爻,历十爻为十年。故屯卦六二曰“十年乃字”。合需、讼二卦,以需下讼上,说讼二画九,便是九十户。讼初画六,便是六十户。需上画六,便是六十户。五画九,便是九十户。合之,得三百户。认为此意几千年没有阐明,纯系穿凿附会之论。《四库全书总目》存目。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一年,逆数之至蒙五爻,历十爻为十年。故屯卦六二曰“十年乃字”。合需、讼二卦,以需下讼上,说讼二画九,便是九十户。讼初画六,便是六十户。需上画六,便是六十户。五画九,便是九十户。合之,得三百户。认为此意几千年没有阐明,纯系穿凿附会之论。《四库全书总目》存目。
又名《侍讲杂记》、《侍讲日记》,二卷。北宋吕希哲(1039-1116)撰。吕希哲字原明,寿州(今安徽凤台)人。吕夷简之孙,吕公著之子。初以父荫入官,吕公著为相之日,不求进取,沉沦下僚,管库近十年。吕公
三十一卷。宋魏了翁(详见《周易要义》)撰。此书亦其所辑《九经要义》之一。其体例亦同于诸经要义,乃节录先儒注疏之文,每条之前,各为标题,而系以先后序第。魏了翁《李明复春秋集义序》云:“余尝览诸儒之传,至
三卷。清严可均(1762-1843)撰。此书为可均从《道藏》颠字三号中录出,稍加校勘而成。其以意校者十一节,如《迹府篇》注“辈时君之有悟”,辈字当作冀字。“故圣陪十黄帝”,陪当作倍。“勒兵伐远”,勒兵
一卷。清何秋涛撰。何秋涛字愿船,光泽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进士,官到刑部主事。关于郑玄的爻表之说,清代的惠栋、张惠言等皆有撰述,而王引之、焦循则加以驳斥。作者认为现在所见到的爻表,并非是郑玄学说
一卷。清王谟辑。见于《宋史·艺文志》,但于作者及年代皆不著录。疑是唐代作品。王谟自《太平御览》辑录四条。有《汉魏遗书》本。
一百卷。旧本题为魏崔鸿撰。实际上是明嘉兴屠乔孙、项琳之伪本也。魏崔鸿作《十六国春秋》一百零二卷,见于《魏书·本传》,今考证刘知几《史通·探赜篇》曰:“鸿书之纪纲,都以晋为主。其文皆与古书有所联缀,并考
①六卷。明刘熙修,何纪纂。刘熙,南昌人,曾任衡山县知县。何纪,马平人,曾任衡山县教谕。民国十三年(1924)邑人康和声于京师图书馆见明弘治元年所修《衡山县志》,手抄携归湘垣,适同邑赵恒锡长省政,见而叹
十卷。《拾遗》一卷。元贡师泰(1298-1362)撰。师泰,字泰甫,号玩斋。宣城(今属安徽)人。以国子生中江浙乡试,除泰和州判官。历官礼部尚书、平江路总管、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户部尚书等职。曾经浙右余粮
八卷。释超渊撰。释超渊,清朝人。庐山秀峰寺,即开元寺。南唐中主景,年少好文,游心物外,欲肄业于庐山。拓野夫献地,筑为书堂。景酬其以万金。景即位,将该书堂扩建为寺。因北有国之祥,赐名开元。清康熙四十六年
一卷。宋王灼(约1162前后在世)撰。王灼,字晦,号颐堂,又号小溪。遂宁(今属四川)人,生卒年不详。此书详细叙述了曲调之源流。全书共分三十五条,前七条为总论,叙述自古初到唐、宋声歌递变之由;次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