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附录 唐大秦寺碑 一篇。明时意大利人艾儒略(详见《职方外纪》条)撰。此书成于天启三年(1623),为《天学初函》之第一种。书中所述皆为意大利建立学校,培育人才的方法。共分六科,即勒铎理加(文科)
见《证治要诀类方》。
一卷。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十七”为名,称《十七帖》。据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十七帖》长一丈二尺,有一百零七行,共九百四十三字。《十七帖》全贴共二十八则,多记蜀事,其中尤以赞
二十八卷首一卷,清易绍德、王永贞修,封祝唐、黄玉年纂。易绍德,字筱川,湖北汉阳人,监生,光绪十九年(1893)任容县知县,二十二年(1896)卒于任所。王永贞,字固亭,陕西城固县人,举人,光绪二十三年
一卷。北魏贾思同(?-540)撰,姚文安、秦道静述,清马国翰辑。据《魏书·贾思同传》,贾思同任侍讲,国子博士辽西卫冀隆传服(虔)氏之学,上书驳难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六十三事。贾思同服膺杜注,驳斥卫冀隆
一卷。魏王弼(226-249)撰。清马国翰辑。弼字辅嗣,山阳(今河南焦作)人,魏著名思想家。著有《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老子指略》,《隋书·经籍志》有《论语释疑》三卷。马从皇侃《论语注
二卷。明耿定向(生卒年不详)撰。耿定向字在伦,号天台,黄安(今湖红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中进士。历任监察御史、州判、太仆寺少卿左佥都御史、刑部侍郎、南京右都御史等职,以户部尚书总督仓场事告归
一卷。清王启涑、王启汸、王启所述。启涑等三人俱为王士祯(即阮亭、详见《渔洋山人自撰年谱》)之子,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系蓝印,当是士祯初卒之时,以讣同人所用。惠栋注补士祯自撰年谱,未见此书。故书中所
二卷。清张惠言(详见《周易虞氏义》)撰。上卷自《士冠礼》筮日主人朝服一节,至《大射仪》,祝史小臣师亦就其位而荐之一节。附:此经诸官始入不言位,而其后可见,及注明言之者。下卷自习夫人之聘享一节,至《有司
十五卷。明李承芳(1450-1502)撰。李承芳,字茂卿,号东峤居士,嘉鱼(今湖北嘉鱼县)人。明弘治三年(1490)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升寺副,后病归乡里卒。著有《东峤集》。是编为承芳诗文集。凡十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