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二卷。宋孔传撰。孔传为孔子第四十七世孙,初名若古,字世文,兖州仙源(今山东曲阜东北)人。高宗初南渡,流寓衢州(今属浙江),官至右朝议大夫、知抚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封爵仙源县开国男。卒年75岁,时间不
三卷。清彭孙遹(1631-1700)撰。彭孙遹字骏孙,号羡门,又号金粟山人。浙江海盐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内阁中书。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科,得第一名,授翰林院编修,历官礼部侍郎
十五卷。清戴醇撰。戴醇字和生,湘潭人。此书以讲解释易象为主,又能够以象求理,理象结合,并引据旧文,互相参证。如解九五需于酒食,说酒养阳五刚象酒,食养阴四上象食等,皆能够因象以明理,广征博引,颇能自出新
二卷。清苏源生撰。源生字菊村,河南鄢陵(今河南鄢陵)人。贡生,尝学于钱仪吉。是书首有方宗诚序,大旨笃守朱子《章句》,间引《语类》、《或问》等书,以及其他各家之说,以补充其义。朱子所说彼此不同的,则参互
二卷。唐佚名撰。关于老子化胡的传说,始于汉魏之际,晋以后又逐渐形成定论,特别是《老子西升经》等书的出现和传播,更使人相信有老子西去过关化胡之说。释道两家,各自出于不同的目的,也都承认此说,但两家所述不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
二卷。清吴脉鬯撰。吴脉鬯字灌先,蓬莱(今属山东)人。此书櫽括诸图,各为之说。以圆图象天,方图象地,因创为竖图象人,以配三才。又汇集了邵子、朱子咏易诸诗,附以吴脉鬯自己所作及沈时升诗。末尾附有八宫纳甲占
见《金云翘传》。
见《神农本草经》。
二十卷。明李贽(1527-1602)撰。李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明思想家、文学家。做过云南姚安知府。哲学观点没有摆脱王守仁和禅学的影响。但公开以“异端”自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