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注孙子
见《孙子书校解引类》。
见《孙子书校解引类》。
五卷。明涂伯昌(约1645年前后在世)撰。涂伯昌,字子期,江西南昌人。生卒年不详。崇祯三年(1630)举人。是集取名“一杯水”,其自序称:“取淡然无味之义。”集中多参杂释、老之说。其书《唐武宗毁佛复僧
一卷,附录一卷。明潘府(生卒年不详)撰。潘府,字孔修,号南山,上虞(今属浙江)人。成化末进士,官至太常寺卿。晚年布衣蔬食,以发明经传为事。《明史·儒林传》有传。该书认为《孝经》都是孔子之语,不应强分经
①二十六卷。明赵彦复纂修。赵彦复字微生,河南杞县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授宝坻知县,三十六年(1608)调任曲沃,任满擢户部主事。在曲沃任知县时,廉敏有治,延邑人阎光重辑沃志。按沃地古为绛县
七卷。清刘荫枢撰。刘荫枢字乔南,韩城人。康熙十五年(1676)进士,官至贵州巡抚。该编采用王弼本,只有六十四卦而《系辞》以下则无。其说多采用朱子《本义》而小有变动。但措词蹇滞,大多数都不能自圆其说。《
十二卷。清苏宏祖(?-1664)撰。苏宏祖字光启,汤阴(今辽宁省辽阳)人。清顺治进士,隶汉军正红旗,崇德三年(1638)由举人授户部启心郎,世职牛录章京,顺治元年(1644)授河南、河北道,福建兴泉道
八卷。清蔡璜纂修。蔡璜字东岩,江苏宿迁县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以拔贡知孟县事。会岁饥,蔡璜赈贷有方,修举废坠,不遗余力,而民罔告劳,一时政绩,颇为优良,任孟县六年,以卓荐去。按孟县旧无志,志之修
十八帙(残)。目录下题“古闽龙钟道人汇辑,豫金呵呵道人校阅”。封面题“博古斋评点小说”。编选者不知何人。话本小说选集,目有十八帙,残本存第一、二、三、四、六、九、十、十一、十二帙。坊刻小本博古斋编订的
一卷。后周沈重(详见《毛诗义疏》条)撰。清马国翰辑。是书所辑音多于义,与《诗疏》同。可能其音多为《释文》称引,其义则为《孔疏》删削的原故。沈重于《诗·燕燕》篇,有“协句”之说。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云
一卷。清毛奇龄(1623-1713)撰。毛奇龄字大可,号初晴,又以郡望称西河,浙江萧山人。康熙时,任翰林院检讨、明史馆纂修官等职。治经史及音韵学,能散文诗歌,通音律,著有《四书改错》、《西河诗话》、《
二十七篇。明陈邦瞻(?-1623)撰。邦瞻字德远,高安(今属江西)人。万历进士。历福建按察使,福建、河南布政使,累官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是他继《宋史纪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