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除湿邪的统称。分化湿、燥湿、利湿等法。湿在上焦宜化,在中焦宜燥,在下焦宜利。脾主运化水湿,治湿应注意健脾。详见化湿、燥湿、利湿各条。
见冯氏锦囊秘录条。
病证名。见《审视瑶函》。即黑夜精明证。详该条。
正骨八法之一,出《医宗金鉴》卷八十七。接,连接和接续之意。即运用手法或借助器械,使断骨复续,陷者复起,碎者复完,突者复平的方法。
【介绍】:宋代医生。生平不详。著有《活幼悟神集》20卷,佚。
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病名。泛指邪在筋骨或五脏较重的痹症。《灵枢·厥病》:“头痛不可刺者,大痹为恶。”《素问·四时刺逆从论》:“冬刺络脉,内气外泄,留为大痹。”张志聪注:“大痹者,风寒客于筋骨而为恶也。”又:“大痹者,脏气
痧证之一。《痧胀玉衡·闷痧》:“痧毒冲心,发晕闷倒地,一似中暑、中风,人不知觉,即时而毙。此痧之急者,如略有苏醒,扶起放痧,不愈,审脉服药施治。如发晕不醒,扶之不能起,必须审脉辨证的确,果系何因,先用
【介绍】:见胡宪丰条。
【生卒】:约1183~1232【介绍】:金代医家。字知几。易州(今河北易县)人。由于廷试不中,隐居;后被荐为太常寺博士,不久以病辞归。移居今河南,因病从名医张子和学医,交往密切,尽传其学。并对张子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