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治疗上出了一次差错。《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若火薰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病证名。《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三:“舌吐长不收,名曰阳强。”参见舌纵条。
宋代医官职称,官阶从七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通挟、夹。即傍近或侧边,指某一部位的左右两边。《素问·腹中论》:“侠胃脘内痈。”《素问·刺疟篇》:“又刺项已下侠脊者,必已。”
用承气汤一类的泻下剂,迅速通便泄热,清除燥结,以保存津液,防止痉厥变证的方法。有釜底抽薪之意。临床上适用于急性热病,症见壮热、烦渴、大便秘结,舌苔黄燥,或干黑起刺,脉沉实有力等实热证。参见阳明三急下、
医论著作。清·王泰林撰。原系手稿,大多已残缺,仅存《肝病证治》一篇,收入《王旭高医书六种》。本篇较系统、全面地阐述肝病证治,王氏将肝病分成肝气、肝风、肝火等不同类型,并提出相应的治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
骨名。指构成眼眶的诸骨。《伤科汇纂》:“两眼眶骨,即左右睛明骨。”《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睛明骨,即目窠四围目眶骨也。”
针刺补泻手法之一。指左右捻转补泻。见《针灸大成》。法以左转为顺,从子位转向午位,属阳,为补;右转为逆,从午位退向子位,属阴,为泻。女子则以阴为主,以右转为顺为补,左转为逆为泻。
内痔疗法之一。适用于2、3期内痔。操作同单纯结扎法。所不同者是在结扎痔核后,再注射10%明矾液或内痔枯萎液,并压榨该痔核使呈薄片状,术后处理同单纯结扎法。
属清法范畴。火乃热之甚,故泻火方药较单纯清热的峻猛。火性炎上,因此泻火应兼具下降或泻下的作用。但火证有虚实之分,实火宜泻热,虚火宜补水。故泻火是针对实热火证的治法,常以清热与泻下药组合,既清其热,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