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太医署中一种职称。署中共设24名药童,其职责为协助主药整理药品,官阶从八品下。
见《正体类要》卷下。即参苏饮第二方,见参苏饮条。
【介绍】:隋代医生。撰有《赵赞本草经》一卷。
治则术语。出《素问·标本病传论》。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一般先治其先发病(本),后治续发病(标)。王冰注:“本而标之,谓有先病,复有后病也。以其有余,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也。”
见《贵州民间药物》。为大丁草之别名,详该条。
参见十二地支条。
辨证方法之一。即根据疾病的不同表现来推求病因、病理变化,提供治疗用药的根据。如眩晕、震颤、抽搐多属于风;发热、烦躁、发狂、神昏多属于火等。这种分析的方法,称为辨证求因。临床上常结合八纲辨证来互相补充。
脉学著作。21卷。明·王绍隆传,清·潘楫增注。初刊于1652年。潘氏取崔嘉彦《四言举要》(明·李言闻删补改订本)予以注释,注文多据《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脉经》以及张洁古、刘完素、朱丹溪
古代对黄病的一种分类法。见《诸病源候论·黄病诸候》。即黄病候、急黄候、黄汗候、犯黄候、劳黄候、脑黄候、阴黄候、内黄候、行黄候、癖黄候、噤黄候、五色黄候、风黄候、因黄发血候、因黄发痢候、因黄发痔候、因黄
即戎盐。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