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科汇编
参见痘科类编释意条。
参见痘科类编释意条。
清法之一。亦称泻肝火、清肝泻火。用苦寒药物清泄肝火的方法。用于肝火上升,症见头痛眩晕、耳鸣耳聋、面红目赤、口干苦、胁痛、呕吐黄苦水、甚则吐血、急躁易怒、大便秘结、苔黄、脉弦数等。常用方如龙胆泻肝汤。
即指针疗法。见该条。
病名。出《外台秘要》卷三十二。即白秃疮。见该条。
出《本草纲目》。即天钓。详该条。
病名。见茹十眉《五官病》。外伤致眼眶骨骨折或眼珠周围的筋肉损伤后,因挤压或血瘀肿胀,迫使眼珠向前突出,转动失灵,甚者可致目系断裂,眼珠脱出眶外。证见头眼剧烈胀痛,环睛皮色青紫或可见裂口,肿胀溢血等。目
眼科治疗器械。《眼科菁华录》:“骨针长四寸,全白骨或象牙造成,头尖圆,尾团圆,点眼药用之。”(见图102)。图102
出《本草经集注》。为紫苏子之简称,详该条。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松节之处方名,详该条。
证名。为疠风兼证。出《疠疡机要》卷三。由肝经血虚,风热内起所致。可见口眼斜,手足抽搐,眉棱痒动。宜补肝滋肾。内服加味逍遥散或六味地黄丸。
证名。指四肢痿软无力、失去活动能力的症象。《灵枢·本神》:“脾气虚则四肢不用。”《医权初编》卷上:“脾病而四肢不用,有虚有实。《内经》专主于虚,谓脾主四支,今脾气虚弱,不能为胃行其津液,以灌溉乎四支,